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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together开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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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断章
断章 发现最近有人很喜欢沉湎于过去,比如我。 早上起床给自己做了一碗尖椒煎鸡蛋煮面。挑光了面条和煎蛋白,蛋黄还是吃不下,用筷子拎起来,准备放下,发现已经少了那个帮我吃蛋黄的碗。只好随手把蛋黄甩进了装垃圾的袋子,心头一凛,随即安慰自己,许是心疼浪费罢了。 还有人沉湎过去的证据,是最近不知道是谁,时不时的踩我空间,奇怪的是,被踩的是06年的一篇东西。 好几夜了,统计数据显示,他(她)就来看那一篇。倒是真情实感的东西,只是,那曾经因为分离而撕心裂肺的惨痛,现在回想起来,如云淡风清一般,只在脑海留下一抹淡淡的痕迹。那时,跌宕的情感纠葛,现在拾起来,已激不起心头的一丝涟漪。就好象你的过往,被断章取义的被撕下了一张,凭空的让你的岁月留白了一段,空空荡荡。 也许,是我善于遗忘。 还有个“特异功能”,不愿意让自己想起的,可以刻意回避记忆。比如一串电话号码,想起这个号码关联的人时,能够迅猛的打乱这串数字的排序,操作过程,就像《骇客帝国》的片头,马上就要重组出正确数序的最后几位时,哗地!一下子充斥进来无数的数字符号。一次两次,次数多了,也就真的想不起这个号码的正确排序了。 于是,这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如同打不完的省略号,慢慢在一张写满记忆的文档里,渐行渐远,直到消失不见。 好些天写不出来什么东西,草稿打了一张又一张,其实我写东西倒是不爱打草稿,就是脑子里面想到写什么东西的时候,会顺手拿起什么记录。 在书桌上,会拿只笔记下;在地铁里,会在手机上码好。如果情绪流畅,思维清晰,时间充裕,一篇下来直至完稿。完不成的呢,就能留在那儿,下次想起来,思绪能衔接的话,就能续上,这是一个习惯。可是这段时间,从 《Soul mate》,到《Closer》,到《Pubilc enemies的影评》,都是开了个头,写了个大概,就撂下了。这是一个坏习惯。 昨天晚上又是一夜没睡着,估计是晚上跟朋友在茶馆喝的那壶乌龙有关,太浓了。把电脑抱到床上,看了一部《August rush》,看完又一部《寻找伴郎》,打发了过去。还好到早上5点多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寐了会儿,养了点精神。 上一次一整夜没睡,好象是上个星期的事儿,忘记了什么原因,反正在床上翻覆了一宿,到早上7点多的时候,实在熬不住,爬起床,出门,走路拍雪景去了。 上点那天雪景的照片吧,一大清早的凛冽散步不要被忘记才好。
注意:我的脚而已
这雪堆得像不像个甜筒? 其实,它只是根拴车的柱子
早起行人的脚印,纷纷印在花坛的把角,汇聚在一个出口,像不像个巨大的箭头?
自拍,必须要自拍 走了一站多地,边拍边上招行取钱。 然后沿途还去永和买了两杯热豆浆。到家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想着把用手机拍好的雪景照片,用PS处理下,写篇日记,结果上网down Photoshop7.0的时候,还中了病毒,差点要重装系统。 AI,点儿背不能怨社会。 今天是我“主人”过生日。是这样的,在网上,我以一只被命名为“乖乖”的小狗的身份,被人“认养”了。我倔强了20多年的莫名自尊和清高,会不会在“乖乖”这只汪汪身上,被重新塑造?这,是一个神奇的游戏!
11月4日 The blower's daughter
The blower's daughter
And so it is
And so it is
My mind...my mind...
11月3日 三人行三人行
我把msn的头像换了,换成了我们三个人的合照。
合照日期是我生日的当天晚上,地点在河东新开的酒吧。在你们买给我的蛋糕上,蜡烛点亮的那一刹,时间,地点,背景音都已不重要了。眼中,心里只有烛光影绰中,你们那三张脸的模样。
当DJ喊出我的名字,那个现在只有你们才会叫出的两个字,放那首我没听过的生日歌时。我脑子里突然想起的,是中学操场边,电线杆上挂着的秃头大喇叭。如果问,这时候我想听到喇叭里放什么音乐,我想说,是那首《遥望》。
……望见你从门前经过,似有一些悲哀,于是我就轻轻唱了起来,所以你我从此被爱紧紧锁起来,却又不能一生相守,这到底是谁在安排……
1998年,8月湖南刺辣辣的阳光下,你们为了我荷尔蒙不正常分泌而产生的强烈情绪波动,陪着我从校门口的槟榔摊,到雨湖对面的小吃站,然后江麓后面的小广场,把那条柏油马路压过了多少道轮胎印,我还记得。我也不会忘记,那个夏天,磊子的车胎晒爆过,原原那拉风的黑赛车被盗走过……
我们中学时代的最后那个夏天,你们的三辆自行车后座,成了我的专用。你们三个人的衬衣,成了我擦眼泪的抹布。那时候有过的伤心也好,失落也罢,因为有了你们的陪伴,现在想来都变得微不足道。
而我们那时的哭声,笑声和打闹声,就像退了磁的音乐带,被那首《遥望》又带动得低吟浅唱出来。
……当你小心地在我身边静静坐下来 告诉我未来多精彩,所以你我从此被爱紧紧锁起来,却只能相互眺望这支离交错的感伤;在你我相爱的地方依然有人在唱,依然还是年少无知的感伤…….
我们的故事,从来跟爱情无关,但是这首情歌,是一种青春的声音,记录着我们对少时的记忆,好似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上来,在10年后的今天依然涌动得我们心潮澎湃。
勇子婚礼前,在电话里对我说:“我是咱四个里第一个成家的,我不想独缺了你没有在场见证。”但最终我也没能回去参加。
我委派了老妈赴了喜宴,之后电话里随口问了句,“磊子有没有帮勇子顶酒啊?”老妈笑着说,“奇怪了,他还给勇子顶酒?他比勇子喝得都多!”
我心里狠狠地一痛,原本都以为最先喝到的会是磊子的喜酒,只是没想到……
轩也没参加吧?最后!他在婚礼的前一天到了张家口。我确信,他不是不想参加,他只是逃走。
我应该失落吗?曾经喜怒哀乐都一起分享和承受的我们,现在只能……
从1994年,到2009年,我们都经历了些什么?那些共同的回忆,会在被岁月打磨后,如牡蛎里包含的珍珠般,在我们暮年闪烁着光彩。而那些独自经历的痛苦,终会被那光芒覆盖,如同暗夜被光束照耀而撕裂,揭开。
关于这个标题,我还有好多的话要讲……今天突然很难过。一直很痛恨自己情绪太容易起伏,可是内心变坚强的前提,会是自己变得冷漠,那我宁可维持原来的样子。
这一路,我走得不那么轻松,还好身边有一些朋友,甘苦与共,贫贱不移。我只能说,我很幸运!我会越来越懂得珍惜,收拾起自己的顽劣任性,像你们守护我一样,对待守护我的人。
10月24日 惯性+惰性
惯性+惰性
真不让我记流水账了?哈哈!我又有点……这就让我很纠结。 昨天夜里翻了一夜“烙饼”。就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神智很清醒。(估计是早前一杯咖啡喝的,那小半杯就很强悍) 早晨,翻身就起了床,煎了俩鸡蛋,喝了瓶豆浆,总算在它们即将过期之前,使其体现了自身价值。 中午跟蕾蕾吃饭,湘菜。还没落座,电话短信就开始催,催去现场盯入场情况。刚吃完,没来得及跟蕾蕾细聊两句,就送她上了车,冲去三里屯。 一直到刚刚,回家。惦着还有流水账要记,没想到一打开电脑,有惊喜,居然有作业要交!既然我家小2说,“明天”那就“明天”再说吧,嘿嘿。不是我懒呢,实在是因为明天要早起,9点前必须到场。 当当当~~~隆重退出一下:notch 09 “2009北欧中国艺术节”,明天15:00将在北京三里屯village 北区下沉广场 隆重开幕。 预进一步了解详情,请在前往:www.notch09.com 破天荒地,本人再此次活动里面,还接受了一次挑战,首次尝试管理盈利性场所。欢迎现场光临,前5位来探望我的亲友,届时将有惊喜相送。 怎么样?够广告么? 所以,从24日起,(不包括25日)止11月6日,我将整天存在于三里屯village南北两区。 鉴于昨夜实在少眠,今晚祝自己和各位老师同学都有个香香觉!晚安!
10月23日 继续继续流水账
记流水账一直不是我的风格,但看来现下这种形势,我不得不改变风格。 中午,从一女友那儿听了个事,发生在我这好朋友身上,是件真事。我很想把它写成故事,转念一想,自己视觉不够细腻,构思不够精密,落笔不够犀利,总之,就是担心被我写了出来,不能还原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 嗯,戏剧源于生活,没错!生活高于戏剧,必须没错!打个比方,著名童话剧本《白雪公主》,是个太监!所以这样的生活应该没有人愿意过。抛开举例,用另外一个逻辑说,写剧本的总是一个或者几个人,总抵不过一群人的互动生活展现得有意思。 嗯!是有点没话找话说。 下午跟故事女友去三里屯办事,晚上在那边随便找个餐厅吃了顿简餐,饭后走在village南区广场,心里阵阵发毛。我一直想找词语来描述下那种情绪上的恐惧感,只望着广场的凳子蹙了下眉头,就被故事女友点出来了句:you scared sbd with else 这个句子就很有震撼力。 继续在南区晃,另一朋友突然:我们逛街吧? 我愣了下:我们在干嘛? 三人无语,望脚面,走路。 在长达几百米,各种装修风格,明晃透亮,琳琅满目的门脸商铺前走,三个人都在欣赏自己在灯下的投影。 估计憋不住了,朋友又问:这有什么好看的店吗? 我想了一下,深沉地说道:这儿什么都好看,就是什么都不好买。 。。。。。。。 一路无语。 我发现,现在的我,很有冲击冷场小公主的潜力。 想起张国立讲宋丹丹的一个笑话,说是两人为戏吵了起来,宋丹丹气哭了,就着喊了起来“你跟我一更年期妇女较什么劲儿啊你?!”
嗯?!笑了吗?没笑?!那我又冷场了。 10月22日 今天
感冒还没好,从周五晚上发烧开始算起,到今天,病了五天。 周六烧在床上起不来,躺了一整天,一个人,喝口水都得抖着两腿双手扶墙蹒跚取之。 周日那早饿得受不了,爬起来,拿了砂锅,烧水,准备给自己熬点白米粥,嘴里没味道,怕煲好了粥也喝不下肚,于是剥了个皮蛋,掰碎了扔进粥里。没多久,妹子和她妈妈从西三旗坐了2个钟头车,跑来给我送药。 周一,状态稍微好了一点点,很得意,觉得自己原来还是身强力壮,本都病得起不了的,吃一天药就好差不多了。于是周二欣然前往明辉的婚前宴,在烟雾缭绕的烧烤城,肆无忌惮的吃烤肉喝啤酒,一边片着炭火上的羊腿肉,一边吸溜着鼻涕跟他们干啤酒。我就很没救…… 今天早上在床上,嗓子里就干得要裂皮,嘴唇上也起了壳,头一嗡一嗡的。自责……. 此次病历就写到这儿,准备早点睡觉,养神安体。等明天哪位老师、同学布置上作业再动脑筋。 记得哦!留一个字给我,还一个故事给你。怎样? 没有的话,我就趁机继续流水…..今天病历,明天食谱,后天…..如何?哈哈! 10月21日 老B和老B的原则老师们,同学们,交作业了!不过有点儿超时了,以前是1小时20分钟。我今天从22:35,到刚刚才完成。老了老了.......
老B和老B的原则
老B在电视台摸爬滚打了十年,十年啊!老B最高就混到了个主编。去年过完年,台里实行制播分离,老B一咬牙一狠心,把北三环的房子抵了。200多万的房子进去,从银行换了50万回来,再从亲戚朋友那边东拼西凑了点,总算承包了档栏目,自己当起了制片人。 台领导兴许念他孤苦,从别的栏目拨了两个人给他做编导。两个都是女的,一个叫小柔,一个唤作阿沁。 小柔是原来南方一个小台的主持人,生得七窍玲珑,气质跟名字差不多,柔柔弱弱的。阿沁倒是科班出身,刚毕业就进了台里,估计是原来所在的栏目被台里缩编了,挤出来这么个人,丢掉可惜,留着又不知道放哪里好,就被台里发配到老B的新栏目了。 新人刚进栏目的三个月,一般是适应期,过了适应期以后,老B让一直跟着他的老摄像,带着小柔和阿沁分别出了两趟差,拍了两个节目回来让她俩做。 快到看片的日期,小柔倒是早早的约好了老B,并在审片室等着,进去后,老B的桌上已经泡好了一杯热茶,揭开盖子,抿了一口,余光瞥见还有两根参须沉在杯底。老B气定神闲地按了下键,片子开始播了。 好嘛!这一口参茶把老B的脸是从黄憋到红,从红憋到紫,到片子结束,忍了20分钟,咕咚一下,好似用喉结把茶水生生地推了下肚。 老B蹭地一下站起来,对一旁的老摄像说,“走,出去抽根烟。” 刚步出机房门,老B对着老摄像,粗口就爆了出来:**你个先人!我让你带人出去拍东西,怎么能出来这样个龟东西?什么玩意儿?20分钟地方小台的民生新闻?捡金戒指个P大的事情就被她说了15分钟,先进人物的塑造落在了地方市委宣传部的办公室?她小柔自己个编导出现在镜头的时间,比主人公还长几分钟!你拍了个狗屎啊?这样的节目想在我栏目播?门都没有! 老B这番话喷出来,总算把憋的那口气出了个八九,老摄像的头被老B点得快低到了鞋面。 没想到,过了两天,老B的办公室敲锣打鼓的来了一帮人,xx市的文明办,特地北上给老B的办公室送来面锦旗,上写道:xx栏目 弘扬中华优良传统 为社会树道德标杆。 这是为小柔那个片子歌功颂德来了,这样一搞,小柔那个烂片,老B骂也不是,毙了也不是,只好派个老编导,协助小柔把片子重新改一下,择期播出。 xx市那帮送锦旗的人走的那一天,老B和小柔去送,老B隐约听见xx市那个什么领导,上车前,拉着小柔的手不撒,说道:小柔姑娘好酒量啊!今后采访路过我们xx市,一定要来喝杯薄酒,我们都惦着啊! 老B心里一琢磨,脸就拉了下来。当下回了办公室,就要秘书通知所有人,下午两点半开会。 会议室一片死寂,只有门上没嵌稳的那块玻璃随着老B的吼声,嗡嗡做震:“某些编导做节目,不是把心思放在怎么样把节目做得好看,吸引人,提高收视率上!而是耍小聪明小手段,靠做节目给自己拉人气,建立社会关系。那我问你们,来做节目为了什么?往俗了说,我们做节目跟做人一样,要顶着青天办事,摸着良心说话!这是什么问题?这是原则问题!” 小沁的那个片子倒是甚得老B心意,片子很淡雅,从地方风景引到当地民风,讲述了X地一个贫苦农民坚持十年植树造林,改变荒山的故事,另外用他妻子从对他不理解到支持,一系列矛盾冲突,加强了人物性格的塑造,总之,做得丰满又不拖沓。 马上,年中又要考核了,每到这个时候,老B最为焦头烂额,因为这考核不仅针对编导个人,也针对整个栏目。 “B老师,晚上8点,栏目跟石老板的饭局子订在xx酒楼了。”秘书一句提醒,老B才想起晚上还要应酬那个劳什子的石老板,那个财神爷可得罪不起,他一句话,可以关系老B整个栏目的生死,得好生伺候。 席间,酒过半巡,秘书提议:“我们行个酒令吧,在座各位女士,以 你好 为令,加一个字,敬我们石老板。”老B赶紧起哄,“好!刘秘你先来!” 三十多岁的刘秘颤着嗓子一张口:“石老板,你好帅!”老B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脸上堆着笑说:“这个好,这个好。”石老板那张褶子脸都快夹得起酒杯沿了,说:好,我喝! 接下来的,一个比一个肉麻。 到了小沁这儿,“石老板,我不会喝酒,我先干为敬,你好喝!”当即一仰脖子,一杯酒下肚了。 石老板斜着眼,瞄了下站起来的小沁,鼻孔里哼出来句:“这些年,第一次被个小姑娘逼酒啊!老B,你调教的啊?”场上气氛一下急冻了。 突然,一个嘎巴脆的声音, “哎呀!石老板,你好坏!”这拖长了半调的娇嗔女声,跌碎了速冻空气,是小柔发出的。老B的骨头缝也一下麻酥到了油炸的份儿。 “哈哈哈哈,老石,这个你得喝,就必须得喝”老B这电视台十年没白混,这点迅猛的反应还是具备的。 “好,我好坏,我喝,哈哈!”石老板这会儿也被小柔那句嗔怪揉酥了,一杯接一杯的干了起来:“老B手下,果然人才辈出啊!”这一桌酒,就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年中考核结果出来了,老B的栏目跟台里正式签了三年的合同,因为光从石老板那儿拿的冠名费就三百万。 个人方面,因为片子收视率不达标,小沁被老B打发走了。 在台里办完手续,老B回到办公室,刘秘拿了一份文件过来:“B老师,上次你交给台里的收视率报告复印件下来了。也不知道怎么的,我记得我给你原件的时候,小沁那一栏是1.6啊,怎么现在是1.0了,可能是复印的时候有什么杂物在上面了。” 老B眼皮搭了下:“哦,杂物吧,没事儿,不影响啥!”
备注: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只是巧合 后记:
一个把“原则”挂在嘴边的人,往往是一个很难把握原则的人。正因为难以把握,才需要时刻挂着,提醒自己。可原则究竟是什么,我以为,“原则”应该是一个规则的道德底线。而对规则的制定和对道德的掌握,就只能因人而异了。
10月20日 开荒 第一篇我要开始写点东西了。
这两年,经历了一些,收获不了不少。似乎有句话这样说的:一路下来,我们得到的都是收获;失去的无非是形式上的,实质上则本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细算下来,好几年没动过笔了。
每次跟珊珊碰面,她都会提起那句:我一直以为你会当个作家的。我一直跟我妈妈说,邓畅以后是要些小说的。 呵呵,珊珊每提及一次,我就汗颜一遭,总觉得对她,对自己都亏欠了什么似的。只好低头,尴尬,一笑了之。
回忆起来,状态最好的那段时间在高三,被逼出来的,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都是命题作文。每个月的月考还关系到能不能重新升入重点班。(这段历史里有大起大落的戏剧性冲突,了解的可以跟我一起泯然一笑了)看来,这写东西,跟练健身有个共通点:贵在勤,一松便懈,一懈便穷矣。
要是有来看的朋友,有兴趣的话,可以每天给我留一个字,根据这个字,我来写个故事。当做你们给我出题目,我来完成命题作文。
如果没有,我就尽量督促自己每天码点东西,流水账也罢,总之,我要开始写点东西了。
8月15日 《情爱桃花源》转载玻璃唇blog-《情爱桃花源》中国古典文学在曹雪芹的笔下来了次最为华丽的转身。它不再是《西厢记》式的一男一女一见钟情,二度爬墙,三更上床,四进洞房。它以慢悠悠的丝竹乐器的风格,讲述着男女主人公的青梅竹马,豆蔻年华。曹雪芹就此在贫困交加的茅屋里,敲响了东方古典文学,如何由情色小说向情爱小说过渡的午夜十二点的钟声。
在《红楼梦》这本伤感主义风格的小说里,情爱对象清晰的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区域:幻想域(林黛玉)与真实域(薛宝钗)。林黛玉是贾宝玉躲避肮脏现实的情爱桃花源。林黛玉不说世俗的混账话,正等于桃花源里的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由于幻想域与真实域无法共存,乌托邦道路的自我闭合,桃花源注定无法两度进入,林黛玉必然早夭。死亡是切断情爱桃花源的唯一方式。
但日本小说家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比《红楼梦》更惟妙惟肖的描述了情爱主体进入桃花源、被道路阻隔以及因道路的迷失彻底与桃花源断了关联的过程。虽然这部小说的题目是以甲克虫的名曲而命名,但其本质却不过是从情爱学的角度讲述了个陶渊明版本的《桃花源记》而已。小说里的直子属于幻想域,绿子属于真实域。直子与男主人公渡边只有一次灵肉相融。这次灵肉相融之后,渡边再也不能进入直子的灵魂与肉体,虽然他为此做过种种努力。
直子与渡边的一夜真情,是直子的灵与肉唯一的一次对外界开启。但当时的渡边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若武陵渔夫不知自己一旦离开,就再也无缘于桃花源一样。《挪威的森林》这首歌是直子存在的符号。直子就是渡边的青春、梦幻、所渴望进入的森林。小说中当绿子问“你爱我吗?”渡边答“当然爱”。“有多爱我?”“爱到全世界的森林都倒掉”。 很多人忽视了“全世界”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恰恰暴露了渡边潜意识里对迷失于森林之外,无法进入森林的恐惧与不安,为了找到路径,他宁愿所有的森林都倒掉。由此可见,并不是绿子的出现替代了直子,而是一个徘徊于乌托邦之外的人,因对桃花源“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万不得已,而进行的现实妥协。事实上,他的耿耿于怀比因寻不到桃花源而病故的南阳刘子骥,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更为有趣的却是昆德拉的小说《不朽》。如若说前两部小说讲述了情爱主体寻觅桃花源而不得的悲痛,昆德拉却以反转的角度,讲述了桃花源为何弃绝人类,以及对人类全部关闭的根本缘由。这正是昆德拉区别于别的小说家的伟大之处。《不朽》中的姐姐阿涅丝与妹妹洛拉相对立。作为真实域的洛拉用尽一切尘世的手段想令别人记住她、爱她,并最终掠夺来姐夫保罗的爱情。作为幻想域的姐姐阿涅丝却是个厌倦争执,渴望灵魂的宁馨,和人类分道扬镳的人。她对这个世界的丑恶厌倦到这等程度:她希望到花店里买一株勿忘我,“她要把这株草举在面前走到街上去,眼睛紧盯着它,除了这点美丽的蓝色外什么也看不见到。这是她想保留的她已经不爱的世界最后的形象。”
这里的勿我忘草是阿涅丝通往外界的唯一路径。当这株草萎谢的时候,就是阿涅丝自动切断所有通往外界的道路之时。这个肮脏而争执的世界没有安静,而桃花源里却有。阿涅丝选择了真正的宁馨,但这宁馨亦令她在自己的身后闭合了生命之门。歌德的诗歌伴随着她关闭生命之门时那“啪”的一声: 在所有的树梢上 你几乎感不到 一点风声; 林中的小鸟不吱一声。 耐心点吧,不用多久 你也将得到安息。 附注: 我很少在网络上留下自己的东西,更不用说转载。今天转玻璃唇的文章,是因为一直在看,却腾不出思维来叫声好。 看完这片《情爱桃花源》,不甚了解,确是认同。譬如她认为黛玉是贾宝玉躲避肮脏现实的情爱桃花源。林黛玉不说世俗的混账话,正等于桃花源里的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我不清楚“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在外人看来是不是对现实逃避的一种态度。只是从我的角度上来理解,这种态度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当事人身在此中,浑然不觉的一种懵懂。而这样的懵懂源自内心的纯洁和对外界现实的感知度低下。 就如同我的近视,跟我熟知的人,都清楚我视力的确不好,可是还是不太爱戴眼镜出门。时不时的会有人疑问为什么?我会说很俗却是很好理解的理由来回答对方。 其实,对于一些不能看清楚的东西,何必想尽办法,费尽周折去弄清楚呢,看不清也就罢了,这个距离看不清楚,也许走近了两步,到了面前了,东西也就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你面前了,在这个由模糊到逐渐清晰的过程中,你心理上也有了个认知的缓冲期,不至于让你朦朦胧胧的看个大概,忽而清晰的凸现在你面前,冲击你的心理承受力。这样理解,或许也就应了那句“难得糊涂”的名言。 说得似乎有点跑题,咱们说回来这篇《情爱挑花源》,在文章中,玻璃唇又提到了一个概念:玻璃唇认为昆德拉的《不朽》中,作为幻想域的姐姐阿涅丝,感知了真实域的虚伪和丑陋之后,用一株蓝色勿忘我的花期作为她,对于真实世界闭合心灵之门的倒数计时器。 从这个角度理解,幻想域对于真实域的关闭,并非是一次懦弱者的灵魂逃亡,反而更像一种鄙弃,我宁可选择枯萎、毁灭直至消失,也不愿意眼见现实的丑陋与腌臜。 作为镜像的阿涅丝的选择,比林黛玉、渡边之辈,就显得更加勇敢和无畏,因为这一次,主动权在阿涅丝手中:是我来自主选择不要这种生活,而不是“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因此扼腕叹息,惶惶不可终日,继而耿耿于怀,直至“必然早夭”。 在文学作品中,这是三种人物的塑造、存在,让我们无法去断定他们选择的正确与否,但就我而言,阿涅丝的选择,其实是一种人格的纯粹。 4月25日 很久以后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像昨天 加班通宵 这个时候 心特别的脆弱
现在在听一首很恬静 却伤感的歌 叫《你一定要幸福》
沿着路灯 一个人走回家和老朋友打电话
生活的确是个轮回 有些看上去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你以为忘记了或者在脑子中已经选择性被del了 兜兜转转 留了神 却在不同的时空和场景 又会让你遇见 在很久很久以后两个时间地点 还有一样的伤害 我已经贫于用语言来表达感受了 就像沉默太久的人会陡然失语一样 电脑和我都大病一场之后 居然还能恢复出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些文档 作者是珊珊
凌晨两点半,手机上一个陌生的号码。 可以有很多种猜测。 我易醒,夜里一丁点儿风吹草动都令我战栗。 电话没有惊醒我,我猜测它刚刚接通就被掐掉。 我宁愿相信那是一个和我一样在夜里无望的灵魂无意间拨错了号码然后及时挂断。 我想我是因为太寂寞了。
同样寂寞的还有妮。 我看着衣橱里那件白色起大花朵朵的吊带连衣裙。寂寞地挂着。顺从的。 是那个她一直等待的男人送的。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穿。 那个腼腆的上海男人,离开已近一个星期了。 我相信他还会回来,给妮一个解释。 我信誓旦旦向她起誓,他不会负她。用我对这世界的最后一丝幻想做抵押。
那天妮说她计划在年底结婚。 我高兴得要笑出眼泪来。 这是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最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没有什么比看到身边的朋友满脸期待更幸福的事了。 何况我的朋友不多。能成为朋友的注定血肉相连。
如果妮的婚姻梦想成为现实,那就意味着我们生活中还存在最后的浪漫。 如果失败,我们的爱情履历上又将加上一行丑陋的文字: 再度病危,需加大爱情计量。或者: 此人有过敏症,尤对爱情。
我更愿成为后者。至少可以幸免遇难。 妮也许更愿成为前者,但免不了受到伤害。
我们就这样在这空旷的城市里行走。 行走,是为了寻找。 期待邂逅。也许一无所获。
昨夜谈起年少时的爱情。相视傻笑。 有多美丽?不见得。 有多纯粹?不一定。 同样受过伤害,那时的伤怎么就能恢复得这样快? 少不更事啊!
有时想想那些深深爱过自己的少年,突然很想知道他们的下落。 娶妻,生子,柴米油盐。 知道他们一定还记得我。也许我早已把他们忘记。 只是情感真空期,难免感伤。
我坐在妮的床上,有淡淡的香水的味道。 三个月的时间,突然觉得你改变很多。 爱情,让你从一个女孩彻底长大成人。
理想的状态是,爱情离我们很近,我们离爱情很远。 假以时日,我们也能成为爱情的操控者。
美人二十。尚年轻。 你已经历了各色各样的男人各色各样的爱情。 想想,足矣!
留点空间给自己吧。 爱情像你提包里的香烟,让人上瘾。越来越昂贵,又越来越廉价。 我更希望爱情是一场精彩的电影。 开场,散场,场场铭心刻骨。 我们没有理由一场接一场地看,看多了难免视觉疲劳,而且伤心。 正如我们不应该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抽多了难免恶心,而且伤身。
可是我们同样害怕寂寞。这就是症结所在。 能够真真正正、踏踏实实的再爱一场吗? 不为寂寞,只为爱情。
在有了很多很多的以前之后 突然下决心想要给自己一个很久很久的以后
12月29日 写不下去......心空空的,像是颗被只虫子蛀透的卷心菜。左一层右一层,费尽气力,处心积虑的要把自己包裹起来,不受侵害。却还是被穿了个透心。 2006年的最后两天,我突然领悟到,我对生活最大的恐惧不是贫穷、不是疾病、不是孤寂,而是心无所托。 9月21日 答曰不要问我,会爱上什么人。不要问我,那个人会不会是你: 一个一个一个人
你问我,会爱你什么: 谁说爱人就该爱他的灵魂 我是否有那么单纯?你不需问,我不屑答;
你从不在我眼前戴上眼镜,你说要最靠近我的真实: 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你越是执著,我只好闪烁,只好说也许我们不适合;
车窗外,霓虹灯闪烁,你握方向盘时问我,可不可以不离开: 有人在吗?有谁来找
你捉住我的手,掐掉我的烟,说为了你,把烟戒掉 戒不掉吻你没有必要可又有什么更重要 何必给我问题,答案在你那里。只是大家都聪明,谁都不需要回应。
你问我,如果你是一穷二白,重新开始,我们还会不会一起: 如果你爱我笑容和你相随,胸膛把你包围; 就是这样,你还要不要答案;
你最后问我,究竟爱你不爱: 爱你的微笑
8月8日 盛夏的果实盛夏的果实
回来的路上,在出租车的收音机里面,听说今天是立秋了。就立秋了吗?北京的夏天就这样过去了? 从机房里面出来,往往是不见天色,整个城市的天空只有灰蒙蒙的一片。而我,连仰头望望星星的气力也没有。为了这个片子,熬了有多长时间了?算计不清楚了。感觉这个北京的夏天,就在我进出机房的日子里面,不知不觉地渡过了。 车窗外面,城市的灯光,商店的霓虹灯,过往车辆的大灯,商场壁橱留着的背景灯,为我照亮回家的路程。耳边偶尔也会有背景乐,说不出声源的音效。我喜欢在这个时间,浏览路边的街景。夏装的男女,手拉手的温馨,年轻的感情,这个城市的人气;还有穿着背心和短裤,手摇蒲扇的老人,喜欢在大树下,坐在花坛边上纳凉。有稀稀落落,或许跟我一样,刚工作完的行人,在路灯的投影下,赶路的落寞。 这个匆忙来到的北京夏天的末声,连知了的嘶鸣,都显得师出无名。 我把自己对这个北京的夏天所有的印象,在脑海里面,倒演了一遍。想着追忆起这段季节在我生活中留下的痕迹。可快放的效果,让我难以捕捉或许存在过的闪点。是不是我茫然又有些浮躁的生活,使得我错失了,本来不应该被忽略的美好。 我找啊找啊,就像下雨天在地铁口等不到递过来的伞柄;就像在出租车内看不到拉门的一只手;这样想着,未免让自己生了些悲凉。 夏天北京的后海,是我很喜欢的处所,在有些闲情的时候,我会换上让皮肤舒适的麻布裙子,屐上不压抑脚趾的平底人字鞋,跟开车的司机说一声,到地安门,然后从烟袋胡同,一直拖沓着步行上银锭桥。 桥两边的酒吧,很少能让我流连,我更喜欢后海岸边的柳树。北方的柳枝都显得比南方的多了丝刚毅。虽是如此,夏风过处,仍是撩柳枝摇曳,生姿弄情,身处于处,则心生津泽。 曾经有着同样的闲情,在西湖边的垂柳下,踏着步子悠然过,然而心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曾经很喜欢西湖岸边的清静,可上一次去的时候,怅然的发现,商业的气氛,已经把这一块难得的清新感染得躁动了起来。这种躁动,如今同样的存在于夏天的后海两岸。如果说,夜是寂静,那么夏天后海的夜,则在越寂静中越暧昧。红色的霓虹招牌,绿色的门头投影灯,昏黄的桌台上的烛光火影。宁静的月色在这片人造光影的后海边,像被蒙头盖上麻袋般的黯然失色。 人与人,熟人与熟人,陌生者和陌生者,过路人和过路人,男人和男人,女人跟女人,男人和女人的觥筹交错,眼神迷离。生怕自己多望了一眼,就一脚深淹了进去。 也是只有在夏天的时候,后海的夜景才能如此浓艳。 脑海中依稀还忆得起陈升那首歌的旋律,像一封述着历史的情书: 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地安门,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尤在痴痴等。one night in beijing,你可别喝太多酒,走在地安门外,没有人不动真情。 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么,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 我走在现在的地安门外,不相信,酒过三旬,谁还记得曾经得到过谁的真情。 历史是时间酿出来的酒,我们却总是来不及回味时间的酒香,便让眼前的光阴,扔成了胃内的秽物,然后告诉自己,吐出来的都是历史。 地安门的故事,还能有谁在今天的后海询衅? 前阵子,后海的荷花池开得正争宠,晚风中,偶然会轻柔的送来一阵人工化肥的味道。却也不见多少人倒了胃口。写着大大茗字的荧光灯管,依然在林立的hip-pop和jazz中闪烁。 后海还是夏天去吧,最好选在黄昏落日间。 在后海逗留得再晚,也记得要回去,不用等待什么人,自己亦没有什么人在等。于是再耷拉着鞋子,从熙攘的荷花市场门口出去,总不自觉地要在门口的starbucks端一个大杯的lotte,夏天去的时候,那里的服务生会不问你需求的,自顾往里面加上半杯冰块。就像后海的深情被莫名的解读成了滥情。 后海再往深处走一些,便到了景山。明朝崇祯上吊的那个大树,我还没有去看过。那时正是北京的夏天,这个皇帝在自己决心往死之前,拿着一把宝剑砍死了宫中众多的嫔妃,甚至还一剑斩断了女儿的手臂。据说,被断臂的那个女儿,是崇祯自己最宠爱的九公主。 很难理解,耳鬓厮磨之人,境已国破家亡山河失,定然将生亦从之,死亦随之,何必逼得人亲自动手?要么就是夏天的北京让人丧智,要么就是我生性奴从。 因此景山被蒙上一层阴影,很少有人生了游山的心境去接近那个地方,多少是各处的游客有了些寻野觅史的心态,去了外围游转。 春夏秋冬,只有夏天的景山最为青葱,虽然有时蒙着了雾气,却添了些清幽。每每路过景山,会要多加浏览几眼,心神往之,未敢僭越。 夏天快过了,小Q说是要来,会逗留些日子,莫名的倍感窝心的。于我而言,两种人最是能成为老友,一种是与我极同,一种与我极不同。H和小Q则分别是这两种,想到快要过完夏天的时候,多了一个小Q能离我那么近,便觉得自己能理智过完这个北京的夏天。小Q,列队欢迎! 7月7日 一块手表那男人曾经很有钱。 那天,他送他妻子过海关安检,妻子过安检门时,警报器滴滴作响。搜了半天,才发现问题在手上,妻子从手上脱下了欧米加,利落的往他手里一塞,说:拿回去! 那以后他再没见过妻子,连同消失的还有他名下的公司股份,银行存款,以及房子和别墅的房契。 她遇到的那时候的他,是一个落魄的他,手上戴着一块欧米加。 或许是她天生的浓厚母性,在她眼里,他只是个没人爱的孩子,经常忘东忘西,带她的狗出去散步,可以牵了绳子,忘记拴上狗,丢了她的宝贝;有点邋遢,连三天都可以忘记刮胡子,还爱朝她脸上蹭,划得她脸一道道泛血红。她都可以容忍,反觉得他更惹人心疼。 先是心疼,后是关于爱。 因为他每天早晨临出门在她额上的吻;因为他每次出差都不忘寄回的明信片上不同的邮戳纹;因为有爱,他们一起渡过的三百六十天中的每一个小时都像是他们爱情的信物。 他腕上的欧米加坏了,他说也好,早就该扔掉了!她说,不要!修修试试吧。虽然现在新公司慢慢上了轨道,但是我们还是从苦日子熬过来的。 她挽着他找到一家钟表店。修表的说,放这儿吧,三天后来拿。 到了取表的时间,她心里暗骂,这个糊涂虫,该不会把取表的票据一起揣到香港出差了吧! 刚回到家要找,接了个电话,那边说,他在香港的地下铁,被一帮黑帮械斗误伤,送救不及时,失血身亡。 她眼前一黑! 一个月以后,他已经下葬,他家族的亲戚怕她来争财产,连半步都不让她靠近墓地。她只是个没名分的人,连见他遗容一面的资格都不具备,更别说想保留他一点遗物做纪念。 过了十几天,她一个人找到了那家修表店,修表的居然还记得她,于是告诉她,说,这表缺了个零件,再也不能走了。 她看了一眼表面,上面的时间是2004年7月31日,他们最后一次在一起的时间,没多说话,接过来了表。 人们都在议论部门新来的那个女孩,二十四五的样子,齐肩的长发清汤挂面,每天都是一身白裙,一双黑鞋。手上带着一只欧米加,可是永远停在一个时间。 不信邪,又为美色所惑的男人还是不在少数,从公司的这层楼一直向周围楼群扩散,可一个个都只是铩羽而归,最让这些自诩英俊多金的男人们气愤地是,那女孩身边过了一段时间就出现了一个男伴,据那些妒火中烧的男人们调查了解。那小男生就是女孩办公室一个小职员,理格小平头,带瓶底眼镜,外号“小糊涂仙”,因为老是忘东忘西的。 那天有点小雨,“小糊涂仙”约了女孩在公司对面临街的咖啡馆,他特地选了个最靠街的座位,因为有大大的落地窗,看上去很有情调的样子。 女孩来了,在“小糊涂仙”面前弯腰搂裙,坐了下来。 “嫁给我吧?!”他看着她的脸,眼里满载期待。 女孩愣了一下,悄声的欺着上半身靠近过来,然后把左手带到“小糊涂仙”面前,一只手表晃在他面前,问:你能帮我修好它吗? “小糊涂仙”面部有点抽搐,脸色贼难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打开来,端到女孩面前说,你把手表取下来,这个戒指就是你的。 女孩眼勾勾得看着男孩的脸,嘴角小弧度微微向上一挑,顺右手从咖啡店的半壁橱窗里拿出瓶洋酒,拧开来,在男孩面前的酒杯里倒了一杯,给自己添了一整杯。说了声:“谢谢你的好意。”站起了身,一仰脖子把酒喝了下去,转身,离开。男孩失了魂一般,还在寻找女孩的背景,却只看见对面街闪烁的行人道急着闪的红灯!突然就听见“呲一声,叫魂一般急刹车的厉声尖叫,几乎同声就是“砰”一声巨响!一个物体直直的从街中间横飞过来,砸在男孩面前的玻璃窗上,于男孩寻找女孩背影的眼睛,只距离不到50毫米。 寻声望去的咖啡店店员尖叫起:啊!!!!!!!!! 男孩脸前一只鲜血淋漓的断臂,缓缓隔着玻璃从上滑下,手腕上有一块欧米加,表面在玻璃上滑落下一道殷红。 从此,那条街上有了一道奇景,每天有个理小平头,戴瓶底眼睛的男子,手上捧着块已经不走了的欧米加,逢人就问:你能帮我修好它吗? 经常路过这条街的人,就会告诉刚经过的人:这人疯了! 6月17日 我们都寂寞 · 上我们都寂寞
我不知道爱是什么,而我又算什么。我恨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不知道我拥有什么,可能我们都寂寞. --eason chan
(一)
凌晨三点的街道,没有行人。在风声里呼啸而过的车辆,有着自己封闭的空间,与车外的一切无关。街灯寥落只在路面上投射这被无原则拉扯的光线。沈地像接受圣水的淋浴一样虔诚地站在路灯下,很想抓哪怕一丝的光线放在自己身上,让自己不至于像一个没有被眷顾的游魂。结果,昏黄的光,在他深灰的衬衫上,一下子就沉没了下去。让他更像一个本只属于夜色里的孤魂野鬼。一个人在这样的路上走,于其说感觉冷清,不如说凛冽。这种感觉不是来自于气温。而是由心底里散发出来,笼罩着整个身体的寂寞。 沈地看着眼前这条路,这条路,应该就是艾儿拉着行李从他家出来,独自乘着那辆的士离开的路线,沈地想象不出艾儿在这条路上有没有哭出来,但是他现在觉得踩在脚下的路面湿漉漉的。 那条路,现在居然一望不到边,沈地以前从来不知道,他家外面的路,原来可以延伸的这么长,既然看不到前路,那就回望望,至少可以证明自己是在一条实际的路上,在行走。 沈地回想起来认识小艾的那个晚上。那是他第一次来这个城市的一个晚宴,自助餐。沈地向来对吃东西没有什么讲究,他的胃像个逆来顺受的主妇。因此眼前越是多的选择,他越是无从下手,一下子就迷惘了起来。对面的那个女孩子很是有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一份份的餐点,手里拿着取食物的大餐盘,居然还能边走边蹦跶,脸上的表情许是不自觉地微笑,灿烂得好像看见了一堆花似的。沈地不自觉地把脚步跟着她,她取什么,沈地也跟着取了那样。这样一直跟过了五六道餐点,艾儿突然抬头看着他,直望着他的眼睛,一眨不眨,问,你干什么跟着我啊!沈地一下辞穷。嘴里面嗯啊了一会,突然结巴了起来,怪腔怪调地说,I don’kown 哪一种food I would like 吃啊! “哦!你不是中国人啊!哈哈,跟着我就对了,我选的都是这里面最好吃的,你眼光不错噢”小艾脸上刹那的表情立马换回了一脸灿烂,不知道什么叫忧愁的那种。 “呵呵!谢谢!”沈地心里为自己的恶作剧成功不小得意! “嘿!你中文发音还挺标准嘛!哪国人啊?”小姑娘好奇心还是不小的。 沈地的手机突然很合时宜的狂吵了起来。“excuse me ”沈地丢了这么个词,就放下餐盘,就拿着电话去了外面。
(二) 第二次来这座城市。沈地跟往常一样,过了十二点仍然没有睡意,就下来拦了一辆出租,直接奔了最著名的那家酒吧。喝了半瓶的威士忌,头已经慢慢的昏乱了起来,昨天二十个小时八百多公里的车程,让他的劲椎直接提意见。扭了扭脖子,在眼角的余光被一道滟瀲吸引了过去,那是一杯高脚装的红酒,在酒吧射灯下面闪烁,酒杯正被一只手摇晃着。那只手的动作十分的娴熟。沈地不由得想要去观察这只手的主人。那是个穿着白色露背吊带裙的女孩子,长发盘起来在肩膀上,侧面迎着沈地的眼睛,有点熟悉的五官,沈地走了过去,他见过这个女人,但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他要去证实一下,“HI”他在她耳边呼了一声。女人转过头来,果然,有些熟悉的脸,却挂着不曾见过的表情! “叫我吗?”女人微醺的眼神里面放射出来的尽是灼人的光。 “是啊!你很漂亮!” “谢谢,你嘴很甜”女人下意识的轻咬了下她自己的嘴角,在沈地眼里,这是纯熟的诱人术。“叫什么名字?”女人继续问。 “suddy!你呢?” “哈哈!”女人握着酒杯放声大笑了起来“怎么不叫surperise.哦!抱歉,拿人名字开玩笑是不礼貌的” “呵呵,没有关系,不过我想你误会了,我的名字是音译的。还没有给我你的答案” “air!够简单吧,音译的话,就直接是艾儿了。” “你喝多了?” “没有,认识你很高兴,我喝不多”女人说话都不正常了。 “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哪个家?你家吗?”女人边浮着笑说,边用之前摇晃着红酒杯的手指在沈地的肩上划着圈圈,她的手法就像她对待红酒那样的熟练,又丝丝入扣,不紧不慢。沈地心里一阵酥软,伸出手一把把她从椅子上搂了下来,用身子抵住了她,再用自己的嘴封住了她的唇。 一场热吻,绞缠的呼吸让周围的空气都要焦灼了。 “好的,去我家!”刚离开她的唇,沈地就带着喘的用这句话回答了。他想象不到在那样的情况下,这世界上有几个男人会想拒绝。至于以后不止一次的后悔,沈地只能用命运,为自己作为解脱。而后悔的动机,却不是因此那一时的冲动。 沈地那时的家,不过是这个城市的一家酒店,而艾儿倒在床上的第一句就是:你想要什么,性还是爱。如果只是性,我可以给你。如果是爱,对不起,我们来错地方了。我给不起,你也要不到。沈地一下子不知道艾儿那时候是清醒还是喝多。但是他知道自己是真的醉了,因为艾儿的这段话,居然没有让他清醒过来。 沈地醒过来,是在一阵小声地惊呼当中,内容是:oh!god!my god!!my goddness!这简单的几个词,被身边那个女人的嘴里翻来覆去的重复着。语调只有增没有减的惊讶。 “我是人,不是神!”沈地恶作剧的心理又来了,嘴边一丝坏笑的一个翻身,手拖着下巴,俯瞰着一直在小声叫着的女人。 “我又不是叫你!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女人瞪大了眼睛,还很认真地回问,可笑的是,还写了一脸无辜。 “air,不要告诉我你酒后失忆噢。你要对我负责的,我可是第一次!” “你瞎说!不要脸!我要走了!”艾儿倒是说着就走,一边还在吐词一边就在套裙子 “我用我的工作发誓噢,我真第一次的。喂!你不能说走就走啊,电话几号?” 艾儿,拿包的动作顿了顿,“139……1234”说完,就只有一声关门的声响,人消失在门后。 沈地笑着取出手机把电话号码迅速的记录了下来。笑起从昨晚到刚刚发生的一切,不由得从嘴里笑出来声音。然后,给自己蒙上被子继续补充睡眠。 隔天,沈地开始收拾行李,又要赶去下一个城市,行李收拾好了,拎在手里还是那个重量。 去机场,换登机牌,跟这个城市说拜拜,上了飞机,两个小时后,又是新的开始,好像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三) 以前的时候,他就听人家讲过一个传说,说是人死后,会经过一家店,店主人叫孟婆,她熬制一种汤,那种汤只给黄泉路上的人喝,喝过之后,前程往事,都会被溶解掉。这样,以后的生活每一天都会是新的。 沈地觉得自己现在生活得很好,因为他不用赴什么黄泉路,就可以让自己有新的开始了。 有记忆是一件最痛苦的事情吗?那么是不是没有记忆,人就会变得幸福。 他望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找不到答案! 想到这里,他又干了手边的那一杯酒,好像有一句电影台词说,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他几乎回忆不起来,在他身上是不是发生过酒越喝越暖的情况,每个口带着冰块的酒下肚,他只知道,他的身体和思维可以暂时的迷离和游弋。但是他更清楚的是,这种自由的迷离和游弋过来,他又要开始过着被上了发条的生活,每天的点头、摇头、职业化的赔笑和两眼盯住客户握着签字笔的那只手。因此,酒后的自由对他来说显得这般的弥足珍贵,俨然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必不可缺。 他总是一个人喝酒,而场所,越喧闹越适合。看身边的每个人眼中只有自己的快乐和欲望。他不足为外人道的落寞也就非常不明显了。他享受这样的落差带给他的快乐。 而今天,是他结束了外面的工作,第三次回到这个城市。由于工作完成得很出色,算是有了个漂亮的收尾,上司很自然的把他安排在这个城市,也许,从这次以后,他就要长久的留在这里了。 身边,有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女人走了过去,他想起了那个叫air的女人。按她留下的号码拨了过去。那个在酒醒后叫my god的声音响起在耳边:你好! “还记得我吗?我叫suddy!” 电话那边沉默了半秒:你在哪里? “我现在就在我们见面的那家酒吧,你要不要过来坐坐?” “好的!给我三十分钟”她没有说半个小时,而是精确到分钟,说明她想见到他。他不禁有点得意,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果然,三十分钟后,艾儿到了。 “艾儿,很高兴你给我留的真电话号码,这样我又见到你了”沈地一向在言语上,出神入化的无中生有,这一点用在客户身上很让上司满意。也让上司忽略了,他可以对任何人都这样。 艾儿一笑。看得出来,是认真地笑,因为她也不例外的相信了。 “艾儿,你男朋友能让你这么晚还出来?” “男朋友?在哪里啊?天上掉下来砸到我怀里?”艾儿笑起来眼角都带着笑意。 “不是吧!你这样的女孩子,会没有男朋友?是你都看不上吧?” “也不会吧!我对男人的要求还蛮简单的,可能是太简单了吧,总觉得谁都合适,可是一认真起来,却发现好像谁都不合适。” 其实沈地对艾儿的情史一点兴趣都没有,那么说,纯粹是沈地的职业水准,但是他为艾儿认真的答案笑了出来。 “那你以前的男朋友呢?”沈地突然觉得跟这个女孩子的谈话有点意思。 “在认识你之前,我有一个男朋友,我们感情很好,我觉得,除了他,我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只是没有想到,最后我们分手了,原因是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甚至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爱情,爱情是可以随便变来变去的吗?爱情不需要负责任的吗?” 沈地的心往下一跌,随即举起酒杯说:我们不说这么沉重的话题了,来,干一杯。 “好!我喝!还补充一句,那以后,我发现我真的不会爱人了”艾儿说完,一仰脖子,一杯酒下去了。 “艾儿,你知道吗?这其实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沈地尝试主动换个话题。 艾儿脸上又出现了沈地第一次看见她的那种灿烂的干净的笑。然后说:其实,那天我从你酒店房间出去以后,回家整理了好久。早就记得了,我们之前就见过,在**的自助餐,你骗我你是鬼佬。然后,你最后跟我说的一个词就是excuse me!” 两个人都大笑了出来。
(四) 那一夜,沈地带艾儿去了他在这个城市刚安的家。 当艾儿伏在沈地身上的时候说:suddy,我知道你名字的意思了,虽然你说是根据音译的,但是我还是查了,sudd,是浮萍的意思。水面上的浮萍,没有根,不知道自己的家会是在哪里,不能自主的,风吹跟着风飘;水流顺着水走。你也不是那种轻易爱上别人的那种吧? 沈地听完艾儿的话,轻轻的扬了嘴角。是笑?抑或是什么。 “我的名字也是直译,”艾儿自顾的说开了去:“其实有很多种译法,但是我最喜欢air,空气!我希望自己就像空气一样,生活在需要我的人周围,这些人里面有爱我的,我爱的。而我,只要他们需要,我就存在,我就提供我自己。他们也可以暂时忽略我,但是不会忘记我,即使忽略,他们也会记得我。或者在不经意的时候想我,那个时候就会像我没有离开过一样了。” “艾儿,我宁可相信你现在是醉了!” “好啊!你笑话我!”艾儿嗔怒着,把两只手咯吱到了沈地的腋下,两个人嬉笑着滚作一团。 早上醒来的时候,沈地发现身边少了一个人,心里不由得一惊,随即想到公司的十万元现款,还有一大堆还没有面世,相关下面一个大项目的商业文件在一起,放在没有收拾好的沙发上,转瞬已经想了很多,悔不已的怎么把个还算陌生的女人带了回来。惊起身,走了出去,却已经有air的声音响起来了:你起来了?我早醒了,懒猪!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些东西,这都给你做好午饭了。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沈地呼了一口气,算是勾在嗓子眼的鱼刺下了肚。暗骂了自己一句,近了艾儿身边,从身后环抱着了她的身体:“我的艾儿给我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啊?”。沈地感觉艾儿身子微微的一怔。十来秒就恢复过来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吃,我也是瞎买的,你刚起床,不敢做多了,这条多宝鱼很不错,我特地买了专门蒸海鲜的油和酱放在里面来蒸的。 沈地帮着艾儿把厨房里面的两个菜一个汤端放在了餐桌上,他和艾儿分坐对面。食物发出诱人的香味,闻进去沈地才发现好像真的很饿了。艾儿拿了个勺子,把多宝鱼的刺都剔了出来,夹着鱼肉,又把肉都按进酱汁里,然后装在勺子里递到沈地嘴边。沈地也没谢,接过来就开始吃。鱼肉本来细嫩,加上蒸鱼的酱汁更加鲜美,刺激得本已麻木的味蕾好像跟着人一起醒了过来。艾儿手中的勺子也就这么一勺一勺的递过来。 半晌,一条鱼就只见盘子底。沈地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呀!你都还没有吃吧! “没关系啊,我做鱼的时候闻香味都饱了,再说本来我都不饿”艾儿笑得让沈地恍惚得觉得阳光都只照在她脸上了。艾儿笑着,还有无限期待的样子问:“好吃吗?” “很棒!干脆把你推荐给我们公司的鬼佬当厨子,他尝过你的手艺,没准给我这个举荐人平地升三级。” “瞎贫嘴吧你!呵呵,我下午要开会,要早点回家准备,记得电话或信息联系。”艾儿总是边说边行动。 待她人已走到门口,沈地低呼了声,等等!然后伸出左手,一把拉过艾儿,脸伏了下去,这个吻里面,沈地感觉艾儿一直在轻轻的颤着。吻了好像很久,沈地才放开她,说了声:再见! 艾儿这次没有给关门声,而是定定的站在门口,望着沈地,直到沈地说完再见,转过了身,没有回头。她才走去电梯间。 沈地有点疑惑,他很明确那个吻是谢谢这个厨子的这顿美味中餐。
(五) 沈地再一次约艾儿出来,已经是三个月以后,他自己一个人在那家酒吧里面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那天以后,他隐约的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见这个女孩,因为从他第一次见她,到第二次,艾儿的表现有那么大的反差,他就应该意识到这个女孩子,她自己也在迷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坚定他这种判断的,是前一次在他家离开的时候,艾儿临走的眼神。 所以,他只有在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发了信息给她:我喝高了,我家怎么走来着? 不到半个小时,艾儿出现在他眼前,:“走!我们回家!” “不要!再陪我喝一会儿!” “乖!听话好不好?再喝下去会伤身子的,我陪你回家!回家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不好?”艾儿前半句说得很是坚定,后面一句说出来的时候,眼里面流露出那种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女人才有的神态。 沈地愣了下,还是问服务生要了个杯子放在艾儿面前。 艾儿只好挨在他身边坐下,一口喝了他递过来的那杯酒,沈地马上又斟了杯。艾儿突然说:“那边那个穿黑衣服的女孩子好像一直在看着你噢。” “是吗?坐哪里?漂亮吗?” “就在那里!” 沈地顺着艾儿手指的方向望了过去,那女人的视线刚好跟他对上,女人俨然一笑,漂亮!跟艾儿完全不一样的漂亮。那女人留着黑色长发烫着前段时间非常流行的烟花烫,妆有点浓,但覆盖在她五官上却显得自然。上身穿着紧身的黑色抹胸,披在头发下的肩看上去很平很直,脖子很长,抹胸下面的腰肢纤细,一看就知道手感应该很柔软。继续往下,两条腿跟画出来一样的修长。上等品!沈地在心里给了个评分!这个女人怎么刚才没有发现?这样的艳遇对沈地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像他这样的男人,从身上的穿着就足以让女人的视线在他身上留连。何况他一百八十多的身材,即使坐在吧台也算得上招摇。 于是沈地向服务生招手,等服务生到他身边把身子矮下来,他把嘴送到服务生耳边说,“送一杯hennessy过去给那边那位小姐”然后给了服务生一个方向。 说完,沈地对正仰头喝酒的艾儿说,我去下洗手间。 艾儿点头示意。等到艾儿感觉沈地离开的时间过于久了的时候,再看之前坐在另一侧,一直望着沈地的那个黑衣服女人也凭空不见了。忙掏出电话来,才发现沈地已经发了信息过来说,我有急事先离开,不好意思! 沈地刚发完信息,艾儿的电话就追过来:沈地,你什么意思!把我一个人丢在酒吧,你自己去哪里了? “我说了有事啊!” “你不是喝高了吗?我担心你,凌晨二点也自己一个人打车出来了。你这样做算什么啊。” “我没事啊!你自己早点回去吧,要不就近找个酒店睡吧,明天我过去结账!” “你……!” 沈地没等艾儿把话说完,就挂掉电话,因为这个时候,黑衣美女的手臂已经勾到他衣服里面,抚着他身上结实的肌肉,而艳丽的唇也就要覆了上来。沈地把电话一关,就已经情不自控了。 等到完事再开机的时候,手机上已经有无数条来自艾儿的信息:你现在什么地方,我过去找你;你真的没事吗?都喝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做错了什么事情你在惩罚我吗?我怕你找不回来,我在你家门口等你;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会一直等; “这傻女人!”沈地心里暗骂一句。穿好衣服,身边的黑衣美女还没有醒过来,沈地在包里抽出张自己的名片,然后在上面写了句:美女,你很棒噢!然后搁在床头柜上。开门,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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